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是21世纪影响我国公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带病生存的患者数量急剧增长。而我国目前的医疗模式是对患者“大修”,而不是对健康的维护和疾病的预防,患病治疗后因缺乏康复而不断返诊的尴尬局面成为“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医疗开支也因此而不堪重负。医养结合十分必要,但将慢性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才能构架一个完整的医疗服务链。
分级诊疗的落地重要的在于基层医疗机构是否能够接的住,近年来政府正在通过各种政策的调整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但仍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为了完成所谓的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以及控制率的要求,将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脱节,基层全科医生大多成了“开药机器”。
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的引领作用,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是2017年医疗工作重点。建议“心脑血管病等慢病康复作为做实医联体的着力点”。具体建议:
1.在医联体框架下建立三级医院指导下的基层医院(社区医院)心脑血管病等慢病康复中心,做好慢病管理,做实医联体。大型三甲医院等医疗机构主要解决疑难危重症救治和疾病风险评估,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生承担慢病长期管理。基层医院植根于社区,其医务人员虽对疑难危重病例诊治能力有限,但经规范化培训后,完全可以胜任康复程序执行和康复训练监护等工作,建议利用基层医院的医疗资源,建立适合心脑血管等慢性病康复训练的“慢病康复中心”,方便患者。以康复作为医联体框架下慢病管理的着力点和纽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2.与国际接轨,将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康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付费考核指标之一。未接受慢病康复评价和治疗者疾病再发或加重由患者本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治疗费用(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医疗机构未对患者给予康复建议也应给予相应处罚。
3.将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康复评价、治疗和指导产生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调整现有康复相关收费标准。目前心脑血管等慢病康复收费无统一标准,评估和训练等人员支出相关收费极低或无法收取。建议合理拓宽康复服务收费内容、适当上调收费标准,从患者依从性和医疗机构发展心脑血管病康复的积极性等多个角度保障康复事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现阶段政府过多的重视了公共卫生和疾病的预防、治疗,对患病后的康复不重视,医保收费过低,保障不足。
4.加强基层医疗慢病管理和康复能力培养。目前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80%是慢病患者,90%是老年人,这些患者常年受到疾病的困扰,需要在服用药物的同时得到相应的康复指导(肢体、语言、心脏、呼吸等),但目前基层医疗缺乏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全科医师缺乏慢病康复培训,专业的康复医师毕业后不愿意到基层医疗机构,即便来了也在解决户口、事业编制后离开基层寻求更好的发展。政府应从培训和待遇等多方面下大力气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