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北京肿瘤医院 乳腺中心
“看病难”是目前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撇开社会、经济因素不谈,我们认为这其中还含有一个“宣教”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我们的民俗比较忌讳说“病”、谈“死”,所以,我们大家在健康时通常不去关注如果得了病,应该怎样去“看病”;另一方面,我们的医务工作者也较少有精力进行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待到某时我们真的拿到一纸“癌症”的病理报告单,患者和家人往往都不知所措,于是就在慌乱之中,情急之下,“争分夺秒”、“慌不择路”地开始了治疗。
这里,我们先复习一下今年5月中央一套“今日说法”节目播出的一个案例。某女士六年前在某家医院诊断“乳腺癌”,做了乳房全切术……六年后,当她去一家权威医院就诊时,医生要求她先回为她实施手术的那家医院,取出原病理切片到这家医院的病理科进行病理会诊……。不料,会诊的结果却使她大为震惊――她没有患癌症。她说:这件事对她心理的打击甚至比六年前得知患癌的时候还要大。而在我们的临床实践中,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故事。
中国有句俗话“是药三分毒”。我们希望告诉我们的朋友――不仅仅是已经确诊的患者,抗肿瘤治疗药物的毒性可以说远在很多治疗其它病症的药物之上。所以,一定要在有“确凿的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
那么,怎样获得“确凿的客观证据”呢?
首先,当我们一旦被提示有患乳腺癌可能性时,应积极主动设法到专业经验丰富的医院就诊,以便能获得比较准确的病理诊断和相对规范的治疗安排。如果病理诊断有疑点时,应设法取得其他医院的病理会诊,以便明确诊断,切忌匆忙施治,以免身心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追悔莫及。
另外,全面细致的分期检查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复发转移的患者尤其如此。因为没有准确的分型、分期,就不可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有效治疗方案,可靠的治疗效果更无从谈起。
值得借此机会提醒朋友们一句的是,选择在具有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治疗理念和规范的治疗策略的专业实力强的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达到在目前医疗水平上获得最佳的抗肿瘤治疗效果,而对身体重要脏器损害较小,生活质量较高的目的。
美国有一位乳腺癌患者说:“不能说我为患癌而高兴,但是,可以说,我感激我因患癌而学习到的一切。(关于她的故事,我希望以后能够有机会告诉朋友们)。我们希望朋友们能够在平时对于医疗知识适当给予一点点关注,这样,在必要时就可以自助或者互助,就象很多人在汶川“5.12”大地震中做的那样。
(民盟北京大学医学委员会副主委 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