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多部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将在今年出台,因此改善医患关系也成了两会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昨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侵权责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涉及很多医疗其侵权责任的内容,有关条款不利于改善医疗纠纷,已经引起了医务界人士的担忧。
按照草案中有关条款内容的表述,如果病人在就医诊治过程中受到伤害,医院或医生发生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怎么界定‘伤害’和‘过错’,草案并没有相关细节。这部法律一旦颁布实施,对医务界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刘忠军说。
刘忠军解释称,按照我国“举证倒置”的法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发生医患纠纷时,由医院和医生负责提供免责的证据,这样一来,医生为了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很可能让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在法律上给自己留出“后路”,一旦发生纠纷不至于陷入尴尬,但这在客观上却增加了患者的看病费用。
实际上在医疗问题上实施“举证倒置”的国家很少。“当医学发展没达到完美阶段时,它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建议取消举证倒置。”刘忠军说,实际上维护患者权益与取消举证倒置并不矛盾,如果医生真的犯错误,证据是不难找到的。
《侵权责任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有望在今年审议通过。
(统战部摘自北京商报 2009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