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毛丽君、曹磊、周峰3月6日报道:健康的人或许不能想象癌症晚期患者在接受治疗时所承受的痛苦,但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肿瘤医院结直肠肿瘤外科主任顾晋对此却感触颇深。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代表团小组审议现场,他提出推动“生前预嘱”,让“人们有选择生的权利也有选择死的权利”。
据顾晋介绍,很多恶性肿瘤晚期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忍受着很大的折磨,但实际上这种抢救是“无效的”,面对这种情况,国外的做法是,病患“在相对比较健康的情况下,对他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一个选择,甚至是在一个健康人的情况下作出选择,非常理性地对待可能出现的情况”。
“人们有选择生的权利也有选择死的权利。”顾晋坦言,目前确实有许多疾病在医学上不能解决,国内有许多社会工作者正在积极倡导“生前预嘱”的概念,在他看来,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能节省大量的医疗资源,也能够让病人少受疾病的折磨”。
但这样一种“权利”和中国的传统观念并不相符,人们不愿意过多地谈论“死亡”,即便是国外已有的“安乐死”,也引发了伦理的质疑。顾晋说,这样一种“生前预嘱”在国内“还有许多要做的事情”,作为肿瘤外科专家,他接触过许多肿瘤晚期的病人,他用“生不如死”来形容病患在接受治疗时所遭受的痛苦。
“比如胰腺癌患者,他们疼得睡不着觉,要靠止疼药来维持他的生活,这样生活是没有质量的;比如一些晚期食道癌的病人,根本不能吃东西,他们的生活,活一天就是受罪一天。”怎样来减轻他们的痛苦,让他们安静地、没有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顾晋说,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他倡导“生前预嘱”的原因之一,“如果社会进步到人能够在事先作出这样的选择的话,将更有利于减少病患的病痛,并且节约医疗资源。”
但是,“生前预嘱”的推动工作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法律的支持,顾晋也知道,这需要一个过程。“先要让社会了解生前预嘱是怎么回事情,然后才能积极推动,另外将来还要立法,比如说脑死亡的法律、生前预嘱的法律,有法律的保障后,就能避免很多医疗的纠纷、家庭的纠纷、财产的纠纷,这样对病人是有好处的。”
(统战部摘自东方网 2012年03日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