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评论认为,今后“类似只为救命而无利益所求的自利个人代购行为,走出了法律的模糊地带”。药品私下买卖行为也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原院长俞光岩的关注,为此,在2015年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他准备了一份《关于为少数救命药品建立绿色通道的提案》。
俞光岩称,目前,药品私下(地下)买卖越来越多,涉及品种越来越广,尤其以以抗肿瘤药物为甚。比如,葛兰素公司生产的一种抗肿瘤药物马法兰,多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淀粉样变性、卵巢腺癌、骨髓移植等。2006年葛兰素公司宣布马法兰退出中国市场,由于国内没有替代药,马法兰片剂和针剂均需要代购,直接导致价格飙升,如,25片装瓶价格在2006年为75元,2014年代购价格已为800元。
在俞光岩看来,国家限制非法代购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有法律上的约束,但收效不大。一方面,由于网络的支持,人们可以便捷获得大量信息,交易很容易完成;另一方面,随着交通的便利,通过亲戚、朋友、朋友的朋友等很多渠道可以拿到药。那些私下交易的药品,常常是国内正规渠道稀缺、没有的药品。
“为了帮助病人应对救治的需要,很多医生迫不得已通过非正常渠道介绍病人购药,并以‘病人自备药’名义给病人使用。无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医生、病人和其他参与销售、使用这些药物的人员均面临极高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医务人员,他们的涉入程度较深,涉嫌走私罪、非法经营罪、非法行医罪、销售假药罪等,一旦被查实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俞光岩说。
为什么有很多人义无反顾地从非正常渠道买药呢?俞光岩分析认为,药品私下买卖以及应用的链条中会涉及很多人:比如患者、患者家属、患者和患者家属的亲戚、朋友、这些朋友的朋友,甚至患者的主治医生、医生所在科室的人。由于正常渠道买不到这些药,为了救亲人的命,亲属和朋友不得不冒风险;医生推荐药品时,也是出于挽救病人生命的目的。绝大多数这一链条环节上的人在购药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都认为这是做好事。其中有人知道这样做可能违法,有些人不知道这是违法。事实上,这样一群人才是非法买卖的主力军。
“这是现实逼迫人们违法。很多守法公民认为这种违法可以救人性命、可以获得良心的平衡,认为我没卖假药,没害人,违法就违法吧。久而久之,法律规定被逐渐免疫。私下交易药品也就屡禁不止了。”俞光岩感慨道。
面对这种现象,俞光岩提出三条建议:首先,国家有关部门可充分利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提供的政策空间,放宽国外专利药物进口和使用的空间。允许医疗机构以评估性治疗为目的,申报进口合理数量的新药。医疗机构必须就此类药物的流通和使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在此情形下,有关部门可以设定监管条件:如,必须采购自合法渠道的合法药品,使用者必须为正在本单位接受治疗的患者,药品不得加价销售给患者,药品不得出售给药店、销售商,等等。
其次,对于国外新研制上市的新药尽量加快审批时间;对于国内新研制药可特别审批(美国新药审批周期5-6年,如药效明确,可2-3年特批。中国现在需7-10年);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鼓励国内仿制药。
同时,有关部门应明确,除医疗机构自行使用外,其他形式的销售、代购等以牟利为目的买卖、运输、存放未合法注册药物的行为均属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统战部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2015年3月6日)